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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屋入住工地...買預售被吃豆腐?內行提醒「尾款別太早交」:1文件別亂簽 |
在預售屋陸續交屋的2026年,一則關於「公設未完工卻被強迫交屋」的貼文引發共鳴。有網友發文表示屋內雖已完工,但停車場與公設仍是施工工地,建商卻要求驗屋時同步辦理撥款。原PO在壓力下簽名後反悔,認為錢付清了卻只能使用一半,且無書面保障完工期限,引發網友熱議。 過來人指出,「私宅交屋」與「公設完成」在實務上常被視為兩件獨立的事。內行人分析,私宅是對個人點交,公設則是與未來管委會點交,兩者相差半年至一年甚至更久都屬常見。網友直言這在業界雖被視為「正常」,但在消費者眼中卻是吃豆腐,甚至有人分享入住半年家門外仍像工地的無奈經驗。 網友點出原PO最大失誤在於太快簽署撥款同意書,喪失了最後的談判籌碼。有經驗的網友強調,申辦貸款時就應交代銀行「未經本人同意不能撥款」,尾款是制衡建商最重要的武器,上百萬的撥款必須確認驗屋無誤再放行,否則一旦簽名授權,建商便會以流程已在跑為由拒絕任何延後要求。 面對公設空窗期,網友建議至少應確認停車場能先行使用,並要求建商書面載明完工期限。若建商僅有口頭說明,未來發生爭議時住戶將極難求償,生活機能也會大受影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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